三收费站延长收费获批
2014年09月03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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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南9月2日讯(记者 高扩) 记者9月2日从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批复同意3处公路收费站延长收费期限。
省政府批复显示,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关于延长省道230田庄收费站等3处普通公路收费站收费期限的请示》(鲁价费发〔2014〕109号)收悉。经研究,认为该3处收费站均未达到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最长收费期限(15年),分别相差2年、4年和5年,且在原批准期限到期后均未能还清贷款本息,符合延长收费期限的有关条件。
据此,批复如下:同意延长省道230田庄收费站收费期限2年,延长省道228东营收费站收费期限4年,延长国道105线单县收费站收费期限5年。
省道230田庄收费站和省道228东营收费站位于东营市,分别于2001年和2003年设站;国道105线单县收费站位于单县,于2004年设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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