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酒驾,“班房”连蹲14天
二次酒驾被查后一直未处理,第三次酒驾又被查
2014年09月03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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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钟建军 通讯员 潘佳 王瑞国) 蓬莱的葛某二次酒驾被查后一直未到交警队处理,8月25日他又因第三次酒驾被查获。9月2日,因二次酒驾被拘留7天的葛某刚刚拘留期满,又将重回拘留所,面临第三次酒驾被拘留7天的处罚,“班房”连着蹲。
驾驶员葛某,菏泽巨野县人,来到蓬莱打工,平时喜欢喝酒。说起首次酒驾被查,那是2011年5月3日的事儿,葛某酒后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被查。最终,葛某因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被处以1400元罚款,可这1400元的罚款并没有买来教训。
2013年8月15日,葛某酒后无证驾驶一辆无牌三轮摩托车又被查获,属于二次酒驾,将被拘留7天,罚款1400元,三轮摩托车也被依法暂扣。可葛某迟迟未到交警部门办理处理手续,试图逃避惩罚。
今年8月25日中午,心存侥幸的葛某又酒后驾车上路了,不想遇到正在设卡的蓬莱交警二中队民警。当民警要求出示有效证件时,葛某一口咬定有驾驶证,但急着出门落在家了。民警将他带回交警队核实信息,经过网上查询对比,发现葛某之前有一条酒驾违法行为还未处理。依据法律规定,民警决定先依法对其未处理的无证酒驾行为进行处罚,再按照二次酒驾的规定,对其第三次酒驾行为进行严罚。
“先把他第二次酒驾行为处罚完了,再进行第三次酒驾行为的处罚。”民警说,葛某第二次酒驾和第三次酒驾分别被拘留7天,两次酒驾共被拘留14天,第二次酒驾的处罚于9月2日结束。
据了解,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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