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资格证今天可以领了
2014年09月03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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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月2日讯(记者 齐金钊) 9月2日,烟台市首批认定具有住房保障资格的3000户申请家庭名单正式公示满7天。3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家庭可以在街道办事处按规定领取《住房保障资格证》了。
2日是烟台市首批认定具有住房保障资格家庭名单公示的最后一天。记者从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了解到,截至2日下午4时,首批公示的3000户申请人资格还没有收到任何举报或异议。3日,公示通过的家庭就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领取《住房保障资格证》了。
根据烟台市新的住房保障政策,住房保障的主要方式是发放租赁补贴,而资格认定则是能否享受保障的第一步。申请家庭在取得《住房保障资格证》后,可以自行在市场上租赁具备使用功能的适当住房,也可以在政府的保障房具备条件后申请租赁。
租到房子后,可以在每月15日前凭相关证明到市住房保障中心一楼办事窗口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在市场租房的,限租市区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住房,申请补贴时须携带申请人身份证、《住房保障资格证》和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的房产证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地税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发票。
承租直管公房的,须携带申请人身份证、《住房保障资格证》和与产权单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交市场房租的证明。工作人员将按标准核算每户家庭补贴金额,与申请人签订《住房租赁补贴协议》,从次月起通过指定账户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但需要说明的是,按照不租不补的原则,领取《住房保障资格证》的家庭如果没有租房,是不享受租赁补贴待遇的。同时,原先的廉租补贴政策也将在今年10月起彻底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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