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新规”:四种上下班情形可认定工伤
2014年09月03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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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工伤的四种情形: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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