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政法综治工作的主动性,探索建立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
聘律师帮金融机构“法律体检”
2014年09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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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2日讯(通讯员 王洪博 记者 王领娣) 8月28日,政法系统“主动维稳能动司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主题实践活动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协调会议召开,发挥政法综治工作的主动性,解决涉贷可能引发的不稳定问题,为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金融业涉及各行各业和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国民经济全局。为金融业发展打造良好法治环境,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政法综治服务促进金融业发展工作,要严厉打击金融领域犯罪行为;整顿规范金融秩序;规范民间融资活动,引导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化发展,加大对非法集资等金融犯罪活动力度;优化金融发展诚信环境。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炳山在会上说,金融领域矛盾纠纷专业性强、矛盾容易激化、调解难度大,要结合实际,由市综治办、市司法局牵头,探索建立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搭建化解金融领域矛盾纠纷服务平台。
  同时,深化全市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建设,引入律师帮助金融机构进行“法律体检”,参与化解金融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等活动,充分发挥律师为群众维权和为社会维稳的双重作用,进一步提高金融领域矛盾纠纷化解成效,充分发挥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作用,维护金融秩序和谐稳定。
  政法工作还要充分发挥全市政法综治工作服务促进金融业发展联席会议的作用,探索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建立金融与政法综治联动机制,加强政法机关与金融部门的沟通、交流、合作。建立金融企业联络员制度,从金融企业中选任人员作为联络员,拓宽政法部门与金融企业联络的渠道,政法部门要确定专人作为联络员,定期不定期与金融企业进行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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