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27家行政机关公布处罚裁量基准
罚多罚少有谱了
2014年09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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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3日讯(记者 李榕) 开车违章了,按照规定处“200元—2000元的罚款”,提心吊胆看着交警写罚款单,不知是200元还是2000元;一起聚众打麻将被抓,有的被拘留,有的则罚点钱了事……交通违章处罚、治安管理处罚这些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行政行为,又该如何裁量?日前,德州市政府法制办对本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执行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予以集中公示,首批27家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目前已公布,对于多类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有了依据。
  首批公布的27家市级行政机关与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公路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物价局等部门均将相关行政处罚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某种行为是一般还是较重、严重,均对应有不同程度的处罚规定。
  本次公示的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分为两类:一类是决定执行上级行政处罚机关制定的裁量基准,并向市政府法制办进行说明备案的;一类是自行制定裁量基准,并在市政府法制办进行登记编号的。德州市政府法制办借助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以上两类单位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统一公示,并设立了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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