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拿出300万元推介重点行业市场
2014年09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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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企业孵化基地。 本报记者 张晓科 摄
  政府的扶持政策,激发了民营企业的发展活力。 本报记者 张晓科 摄
  邹城一民营企业的工作人员清点货物。 本报记者 张晓科 摄
     针对小微企业处于起步阶段,开拓市场的能力比较弱的现实,为帮助小微企业开拓市场,邹城市从三个方面制定了措施,对小微企业进行扶持。
  首先,每年设立300万元重点行业市场推广专项资金,用于企业抱团参加国内外专业博览会、展销会,邹城市经信局将提前整理全国范围内重要的展销会、博览会信息,适时组织全市行业相关企业参加,并对积极参加展会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其次,设立了1000万元出口退税周转金,对符合退税条件的民营企业,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出口退税代付周转,补贴企业参加出口信用保险,并在省、济宁市补贴的基础上,邹城市财政补贴剩余部分,单户补贴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最后,鼓励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商企业在邹城市设立分支机构,支持企业自建或收购电子商务平台,对在邹城市新设立且运营时间1年以上并实现网络交易额或服务费首次超过1亿元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按照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资助。同时,对入驻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的小微企业,缴纳的房屋租赁税收给予等额奖励补助等。
激活各类创业主体 鼓励支持全民创业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邹城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意见》,其本质是为了激活创业主体、支持各类初创期自主创办小微企业、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支持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退伍军人、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劳动者、外出返乡人员等初始创业,自2014年起,对在本市初始登记注册、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3000元。支持各类初创期自主创办小微企业,2014年起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小微企业,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登记失业人员、退役人员、被征地农民、残疾人、随军家属、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城乡妇女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可申请最高1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贷款最高限额提高到400万元,并按照基准利率给予50%贴息。
支持民营企业 加大科技创新力度
  民营企业想发展壮大,离不开科技创新。目前,邹城市民营企业整体科研力量薄弱,在《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上,该市将从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科技经费支持、科技金融支持等3方面激励引导广大民营企业通过不断地创新,降低成本、提升品牌,带动提升全市民营经济整体发展水平。
  对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经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济宁市级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奖励,并优先支持其承担相应的科技计划项目。同时,每年设立1000万元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并鼓励企业组建技术创新联盟,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每年设立100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对科技成果转化成产品、形成生产力的,给予重点奖励扶持。
  对于新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的企业,该市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首次获得发明专利和授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00元。此外,该市与知名投资基金合作共建一支首期1亿元的科技创投基金,用于民营企业引进风险投资。还从科技三项经费中每年列支2000万元设立政府跟投型科技创投基金,用于科技型、成长型中小企业风险投资。
  本报记者 黄广华 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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