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假期加班加班费这样算
2014年09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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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9月4日讯(记者 刘云菲 通讯员 梁国杰) 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工作人员介绍,中秋节加班工资这样算,法定节假日: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按上一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公休日: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按上一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2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按照标准,9月8日当天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 
  9月6日和9月7日是休息日,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可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在这三天上班的劳动者视为加班,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劳部发【1995】226号),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得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应得的工资报酬;若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则以本市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基数。 
  具体来说,假如某职工月工资是3000元,那么日工资为3000/21.5=139.5元,则9月8日当天的加班工资为418.5元。如果9月8日只加班了4个小时也就是半天,加班工资为209.3元。如果9月6日7日两天加班又没有安排补休或调休,则这两天的加班费为139.5*4=5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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