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展开“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
力争到2015年,全市“诚信守法企业”创建面达90%以上
2014年09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聊城9月9日讯(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孟伟 刘向勇) 近日,聊城市“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推进会在市工商局召开,会上公布了“诚信守法企业”考评标准和创建活动意见,力争到2015年,全市“诚信守法企业”创建面达90%以上。据悉,这是聊城市首次开展的“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法治城市创建工作部署,市普法办联合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市国资委等八部门共同组织了“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这次活动的目的就在于促进企业经营管理者自觉学法律、保权利、尽义务、担责任,进一步增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和意识;引导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民主法治和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切实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为推动聊城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助力聊城市实现跨越赶超做出积极贡献。 
  为开展好这次活动,聊城市普法办公室与市经信委等八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的意见》,并制定了《聊城市“诚信守法企业”创建考评标准》。根据《关于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的意见》,截止到今年9月份,在规模以上企业中确定首批60家市级“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试点企业,并适时命名和表彰创建活动中的先进企业。到2015年,在全市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引导作用的创建活动先进企业。全市“诚信守法企业”创建面达90%以上。
  据悉,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在聊城市尚属首次。“自愿申报,宁缺毋滥”是本次活动的主要工作原则,在企业资源申报的基础上,由县(市区)及市直系统企业主管部门进行推荐,申报市级“诚信守法企业”。各县(市区)、经信委、国资委、环保局、安监局、工商局、税务局、中小企业发展局、人行等负责所辖业务范围内复核申报条件的企业申报,并按要求填写《聊城市诚信守法企业申报表》一式三份,表格可登陆“聊城法制网”下载。申报企业需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予以在全市通报。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