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内就俩人 都说没开车
原来,一人是醉驾,一人是酒驾
2014年09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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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9日讯(记者 孙丽娟 实习生 孙倩宇) 王某和朋友高某一起喝酒,事后交替开王某的车去玩。期间因为怀疑他人踹了车,王某和高某与对方打了起来。巡警将王某和高某抓获,面对盘问,两人均不承认曾驾车。日前,交警通过监控确认两人都曾驾车,而王某是醉酒驾车,高某是酒后驾车。 
  6月11日凌晨,市区戚家夼路一家烧烤店,王某、高某和另外两名朋友聚餐,将轿车停放在烧烤店对面的马路上。吃完饭后,王某发现轿车的应急灯在不停闪烁,车辆周围站着几名男子,便认定是对方踹了自己的车。双方因此发生口角,王某将对方殴打致伤,随后驾车搭载着高某逃离现场。 
  受害人报警后,环翠公安分局特巡警大队赶往现场,根据受害人提供的车牌号等信息,在庙耩路与花园中路附近将王某的车辆查获,并将王某和高某控制。因两人饮酒驾车,被移交给了交警一大队处理。经抽血检测,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128.36毫克,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高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42.93毫克,已达到酒后驾车标准。然而,两人始终不承认自己驾驶了车辆。 
  交警一大队民警调取了沿途的监控录像,最终确认王某和高某当晚在路上均驾驶过王某的车辆。原来,王某打人后开车搭载高某逃窜。行至老汽车站附近时,王某的朋友驾车赶来,王某便上了朋友的车,自己的车则由高某驾驶。王某等人本想去田村玩,但发现店面关门,便折返至海滨路,却再次发现店面关门,后四人商量着回家。由于王某和高某住的较近,王某回到了自己的车,高某继续驾车前行。当车辆行至市中级法院附近时,两人进行了交换,由王某驾车前行,不久便被特巡警抓获。 
  目前,因酒后驾驶,高某面临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因醉酒驾驶,王某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证,同时还将被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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