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让座反而离道德更远
2014年09月11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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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晓明
9月9日下午,发生在郑州市公交车上的一幕让人唏嘘。一老人因让座与一年轻人争论后,打了年轻人四耳光,然后气倒在车内,急救人员赶到时,老人已没有了呼吸。(9月10日《郑州晚报》)
为了让座的小事竟导致一位老人猝死,委实令人遗憾和心情沉重。然而,冷静地梳理事发的整个过程,却不能武断地将不幸的发生,简单归因于年轻人的不讲文明,这是道德与法律认知错位导致的悲剧。
道德层面中没有绝对的权利与义务,如果人际关系之间存在绝对的权利与义务,那已经是进入法律层面的问题了。公交车的每个乘客都是平等的消费者,不应以道德的强势理由,去剥夺乘客的合法权利。
假如坐着的年轻人在遭受疾病的折磨,该怎么让座?假如站着的是行走不便的年轻残疾人,而坐着的恰是身体硬朗的老人,又该怎么让座?扔掉法律准绳去谈道德,“跟着感觉走”的道德也终将丢失准绳,武断粗暴的道德观只会激化不同人群之间的冲突和矛盾。
避免公交车上不必要的让座纠纷,核心在于尊重有座乘客让座与否的自由权。只有认可道德观不能代替法律,认可有座乘客可以理直气壮地不让座,才能凸显让座于老弱病残行为的道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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