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强化城乡低保责任追究制度
“人情保、关系保”将零容忍追究处理
2014年09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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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10日讯(记者 许君丽 通讯员 张晖) 为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健全和完善低保管理工作长效机制,近日,威海市以“阳光低保”专项行动为契机,制定下发了《威海市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全面实行城乡低保责任追究制度,着力打造“公平低保”、“和谐低保”。  
  《办法》确定了城乡低保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明确了民政、财政、审计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大了对低保档案管理和动态管理的要求。对工作人员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接访蛮横、不按时受理、吃拿卡要、责任心不强等十六种表现,予以批评教育、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记过、撤职等十一种责任追究。同时,《办法》加大了对骗取低保、伪造证明、无理取闹、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非低保对象的责任追究力度,采取批评教育、取消低保、追回低保金等措施予以追究,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办法》的出台,为有效杜绝“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骗保”等现象的发生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截至8月底,威海全市153名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员会成员进行低保近亲属备案,832名民政干部全部签订不干预低保工作承诺书。各镇(街道)加强了社会救助窗口服务标准建设,将救助政策、工作职责、监督电话全部上墙。这一系列措施实现了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对全市32502名低保对象完成了集中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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