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回升等致8月“气质”恶化,省环保厅要独立调查污企
排名前十污企将被直接处罚
2014年09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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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9月11日讯(记者 廖雯颖) 11日,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8月份我省空气质量出现反弹的原因进行分析,企业排污量回升、新增机动车排污、气象条件等都是空气污染加剧的重要因素。为了遏制污染反弹,近期省环保厅将对部分区县和超标严重企业开展独立调查,排名前十的污企将被通报并直接依法处罚。
  10日,省环保厅通报8月全省空气质量排名,17市“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全部出现不同程度减少,淄博仅有1天蓝天。从四项主要污染物浓度看,二氧化氮平均浓度37微克/立方米,同比恶化15.6%。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部分地方政府存在地方保护问题,对一些企业排污居高不下,总是强调客观因素。”省环保厅副厅长谢锋告诉记者,为了应对反弹的大气质量,省环保厅将对部分区县和超标严重的企业开展独立调查。对于超标严重的前十名“污企”近期将公布名单,直接依法进行处罚。
  例如淄川大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外排二氧化硫3230毫克/立方米,超标15.2倍,氮氧化物超标3.7倍。谢锋表示,这十家污企详细名单目前还在进一步核实,很快就会对外公布。此外,还将对淄博市淄川区等大气质量严重反弹的区县实行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项目的区域限批。
  谢锋透露,下一步将对超标排污的项目分类处理处罚,其中,生产工艺特殊或承担重大民生项目、暂不能停产治理的企业,应按照程序报批,由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后明确限期治理时限。其余的超标排污企业实施停产治理。“对于拒不停产的,对其所在企业或区域实施涉气建设项目从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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