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辛庄西路8号院居民楼下贴出的改造通知。
本报记者 刘雅菲 摄
本报9月11日讯(记者 刘雅菲 实习生 刘翊涵) 近日,市民杨先生向本报反映,他所住的小区即将进行户表改造,但每户居民要交360元或者400元。这笔钱收得合理吗?记者进行了调查。
记者来到杨先生家所在的南辛庄西路8号院邮政局宿舍,看到了盖有山东邮政公司济南市分公司公章的通知。通知中写道,“本宿舍供电设备及供电线路已经使用多年,负荷小且年久老化,每到用电高峰期多次出现开关、线路、电表等烧毁的现象,存有严重不安全隐患。为保证住户用电安全和正常用电,决定对本宿舍供电设施、供电线路和电表进行更换,实行插卡式智能电表计量收费。每户卡表费360元。”
据小区居民介绍,360元是针对邮政局职工的,如果不是单位职工,则要交400元。“我从报纸上看到说一户一表改造不向居民收费,可为什么我们这里改造还要收钱呢?”杨先生感到很疑惑。
记者了解到,本次要进行户表改造的是小区8号、9号、10号三栋楼,以及8号楼东侧的一栋平房。8号、9号两栋楼均已出售给个人,10号楼和平房内的住户则都是从单位租来的,对于户表改造收费,10号楼和平房内的住户就更加不理解了。住在平房内的刘女士对记者说:“房子是邮政局的,不是我们个人的房子,如果以后单位要收回房子,或者房子要拆除,那我们上交的钱会有人给我们退吗?我们觉得房子属于谁,就应该由谁来承担这笔费用。”
据济南市经信委电力处的工作人员介绍,在2016年年底之前,济南计划用3年时间对29.3万户进行一户一表改造,主要是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区和高新区范围内2009年年底前建成入住、建设手续齐备、未实现“一户一表”供电的居民小区(不含高层住宅)。改造资金由政府、济南供电公司和房改售房单位(或开发企业)共同承担,原则上不向居民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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