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低保”专项行动清退1791人
长清将建立信息核对平台规范低保管理
2014年09月12日 来源:
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9月11日讯(记者 张帅 通讯员 李娜 石宪伟) 为了解决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错保、漏保、骗保和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自5月初开始,长清区开展了“阳光低保”专项行动,百余名民政干部走村入户,到田间地头、到群众家中调查核实,对1.35万低保群众进行了逐个排查,目前,该项行动已进入尾声,预计9月底结束。通过复核,目前长清区共清退低保1791人、新增低保215人。
长清区民政局还全面建立了“低保备案制度”,按照该制度规定,各级、各有关部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近亲属(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直系亲属)申请享受低保的,由区民政局直接入户核查和备案;区民政局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申请享受低保的,由市民政局进行入户核查和备案,并填写备案表。
目前,有25户低保家庭在区级备案,不仅让低保户“吃的明白”,而且还了党员干部“一身清白”。在对党员干部近亲属进行重点核查的同时,对全区1.35万低保对象逐户逐人复核。为了确保复核的质量和效果,复核过程中对在保家庭的个人信息、住房、家庭成员情况、家庭收支、家庭财产、生活方式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登记,做到了不留死角、不留漏洞。在入户时,采取“看家庭生活用品”、“查阅相关的证明材料及生活消费等”、“算人均月收入”、“访周围邻居”等方法,确保信息真实可靠。
对入户档案,采取“谁经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度,明确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在入户核查结束后,村(居)公开栏对经复核确定的在保对象进行长期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民政部门进行“金民工程”中的信息数据维护,及时录入清退、新增、注销、变动等信息。在此次专项行动中,长清区还利用济南市民政局的低保信息核对平台,对在保对象和新申请人员的社保、死亡、车辆、地税、工商等进行了信息核对,利用现代化的联网技术,对核查出的118户超标对象进行了清退。
据悉,9月底前,长清区还将建立自己的信息核对平台,以实现低保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