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质量月”活动启动
抓重点开展各项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2014年09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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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11日讯(记者 刘蒙蒙)9月份,是全国第25个“质量月”,11日,潍坊市人民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潍坊市“质量月”活动启动,主题为“推动‘三个转变’ 建设质量强市”,活动期间将开展14项专题活动。 
  潍坊市质监局局长岳尧介绍,“质量月”期间,将重点组织开展服装、铝型材、内燃机、低压成套开关设备、沟槽式管件等5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开展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活动。围绕潍坊市制造业产品,应用统计技术确定行业、企业抽取产品样本,经过检验、判定产品合格情况,对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得出总体产品质量状况,为政府科学发展观考核和质量工作考核提供客观数据;重点领域安全用计量器具专项核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开展水表、电表、煤气表、热能表的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市级计量技术机构参加全省一氧化碳检测报警器、热量表和交流电压量值等10项计量比对工作;对全市民用水表专项计量授权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提高检定工作质量,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特种设备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并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响应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另据了解,从7月1日起,潍坊市全面停止企业产品定期监督检查工作,改为抽查,质监部门依法组织具有法定资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对辖区内企业生产、销售的产品进行有计划的随机抽样、检验,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承担,不再由企业提供检验费。 
  质监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相关调整,将潍坊市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下放到企业住所地县市区质监局和市属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办理;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行政许可委托各县市区局和市属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办理;将县市区质监局负责审批的计量类许可事项的技术审查(现场评审)下放县市区质监局和市属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办理。受理条件进一步缩减,取消了需公安部门出具“确认书”制度作为机动车安检机构许可条件;取消了需司法部门出具“行业推荐信”制度作为司法鉴定机构计量认证许可条件;取消了环保部门出具“行业推荐信”制度作为环境监测机构计量认证许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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