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方式辨别非法集资
2014年09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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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案承办法官临清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刘静认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目前在全国各地频频发生,根本的原因还是在于被害人没有能抵抗住所谓高额回报的诱惑。为避免上述情况的出现,刘静提醒广大群众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要善于识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根本点都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许诺的“投资回报”越高,投资风险也越高。
  (2)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往往打着政府支持的旗号,通过媒体广告强化宣传,利用亲友相互鼓动。
  (3)增强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风险自担意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违法行为,其损失国家不能代偿。 
  (4)对准备投资的项目、公司、个人、团队等进行必要的调查。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经营人、管理团队是否有经营管理能力,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性质等等。 
      本报记者 孟凡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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