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2107户将受益
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
2014年09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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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刘婷婷

 
  为做好枣庄市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枣庄市住建局、发改委与财政局近日制定了《做好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枣庄今年计划完成2107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最低户均补助不低于5000元。11月15日之前确定补助对象,落实补助资金,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
全市计划改造农村危房2107户
  据了解,根据省内要求,2014年枣庄全市计划完成2107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其中纳入中央试点范围1668户,省级试点范围439户。枣庄市建设局将与发改委、财政局根据各区(市)上报危房改造户数,综合考虑各地实际需求、工作绩效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各区(市)危房改造任务。
  枣庄市住建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危房改造将把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作为危房改造对象确定的必要条件,帮助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的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同时,大力推广节能材料和技术,确保住房改造后经济、适用、安全、节能、卫生,满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危房改造要安排在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外的村庄,要符合镇和村庄规划,优先安排利用原宅基地、闲置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避免土地、资金的浪费。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实施危房改造由困难农户提出申请。
修缮加固户均补助不低于5000元
  据悉,此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各区(县)要按照规定从严确定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险(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各区(县)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按照省补助标准,依据改造方式、建设标准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住建等有关部门制定了补助资金分类标准,最低户补助不低于5000元。
  其中,修缮加固户均补助不低于0.5万元,五保户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2万元,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6万元,其他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4万元。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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