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担保”却成“担责”
2014年09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9月14日讯(记者 杜彩霞 通讯员 张娇) 担保公司本是为他人承担担保业务,可是开发区王先生的担保公司却接了一个担责的活儿,结果需要赔付15万元的车贷。
  今年8月初,陈某以买车分期付款、银行需要提供担保为由,找到王先生的担保公司,请求为其办理分期付款做担保。“公司还收到了他提供的机动车注册登记合格证、购车发票、交强险等手续。”王先生说。
  于是,王先生便与陈某签订了担保合同,为其办理了共计15万元的信用卡分期付款担保业务。而陈某在收到15万元贷款后竟失踪了。随后,担保公司在对陈某提供的机动车注册登记合格证、购车发票、交强险等手续进行了核验。发现其提供的证件都是伪造的。目前,担保公司面临赔付责任。
  于是,王先生9月9日到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侦大队报警。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