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8月大气污染物新标准执行情况发布,378家企业中31家被点名
27家企业排污不达标被直接关停
2014年09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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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博天气出现轻度污染,进入9月份以来二氧化氮污染物逐渐增多。               本报记者 王鸿哲 摄
     本报9月14日讯(记者 刘晓) 近日,省环保厅发布了全省各地市8月大气污染物新标准执行情况,其中淄博378家企业中有31家企业污染物排放未达标,其中,有18家企业被责令停产或限产。另有27家企业被直接关停。
  据了解,本次通报的淄博378家企业中,有8家企业二氧化硫(SO2)排放超标,31家企业氮氧化物(NOX)排放超标,8家企业烟尘排放超标。其中,氮氧化物排放超标企业比上月增加7家,二氧化硫排放超标企业比上月增加7家,烟尘排放超标企业比上月减少2家。
 “氮氧化物的污染比重相对较大,这对环境也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其次就是在火力发电过程中的一些烟尘的排放,也对环境有一定影响。”环保部门工作人员说。
  根据省环保厅网站公布的信息,淄博岭子热电有限公司、山东大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已被立案查处,并已列入锅炉关停淘汰任务名单。淄博宏达热电有限公司1号5号炉、临淄热电厂6号炉、淄博中轩热电有限公司3号炉等实施限产治理。山东鲁维制药有限公司自备电厂等企业除被限产外,还要求建设脱硝治理设施。山东万杰高科博山热电厂等企业被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令其限产,并立即整改。淄博张店冠宇碳酸钙厂、淄博亚豪博业建陶有限公司、山东淄博恒顺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则被依法关停。
  其他企业的部分项目除被停产或淘汰之外,有的进行改造升级,有的换用新能源,环保部门对未达标的企业将严格监督和审查。
  另外,8月因氮氧化物(NOX)排放超标被通报的企业,比上月多七家。氮氧化物是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之一,主要危害有:对动物和人体的危害,较易引起支气管炎和肺气肿等病变;形成光化学烟雾,这也是能见度低的一个重要原因;导致酸雨酸雾的产生;破坏臭氧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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