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成娃娃将上公办普惠园
崂山区公布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后年公办园、普惠园占八成以上
2014年09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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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15日讯(记者 陈之焕 通讯员 栾绍臣) 日前,崂山区公布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三年内将新建、改扩建18处公办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全区在园幼儿总数的90%以上。
  到2016年,崂山区将新建、改扩建18处公办幼儿园,全区95%以上的幼儿园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条件标准。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达到幼儿园总数的80%以上,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全区在园幼儿总数的90%以上。
  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在5%的基础上逐渐提高到8%以上。向公办幼儿园拨付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逐步提高到950元/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定额补贴标准提高到2400元/年。
  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三年内,幼儿园园长和专任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达到95%以上,本科以上学历达到40%以上,全区幼儿教师基本功合格证持有率达到100%。完善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教师资格证持有率达到85%以上。
  提高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并继续面向社会招聘部分事业编制幼儿教师。到2016年,街道中心幼儿园100%达到省、市示范幼儿园标准。城镇省、市示范类幼儿园达到城镇幼儿园总数的70%以上。完善“星级幼儿园评价体系”,实施星级幼儿园认定,每年至少新增5处五星级以上幼儿园。
  制定《崂山区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纲要》,至少设立1处独立建制的早期教育指导中心,并做好师资配备和设备购置相关工作。学前教育生均资助标准达到1800元/年。对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残疾幼儿、孤儿免除保教费,对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残疾幼儿、孤儿按照不低于同类公办幼儿园保教费的标准予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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