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路下月起大货禁行
载重2吨以下货车不受限制
2014年09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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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9月15日讯(记者 袁鹏) 15日记者从市中交警大队了解到,为规范交通秩序,自10月1日起市中区人民路将禁止大货车和拖拉机驶入,违者将受到处罚。
  记者了解到,人民路是市中区较为靠南的一条东西向道路。近年来人民路向东进行了拓展,与东外环直接相连,大大方便周边市民交通出行的同时也亟需进行管理上的进一步规范。
  市中交警大队工作人员表示,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通行秩序,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规规定,相关部门决定对人民路实施部分车辆禁行。禁行的路段是市中区人民路解放路至西昌路路段。
  禁行路段严禁核载2.0吨以上中型以上载货车辆(含2.0吨)、拖拉机(变型拖拉机)驶入。确需驶入该路段的,必须经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交警大队批准,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
  对违反规定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予以严厉处罚。禁行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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