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错汇四千元民警帮忙找到“收款人”
2014年09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新泰9月16日讯(记者 王伟强 实习记者 和娟 通讯员 董磊) 新泰一市民酒后汇款错将4000元现金汇给他人,得知此事的家人从烟台赶来寻找。后经银行和民警帮忙,找到“收款人”,最终将4000元返还失主。
  14日下午,东周派出所民警将找回的4000元现金交到失主崔女士手中,崔女士激动万分,并将“破案神速,热心为民”的锦旗送到派出所。
  东周派出所民警介绍,11日下午,新泰市民崔女士报案称,9月2日,她对象付先生酒后将4000元现金汇错了人。汇款时她远在烟台,为此事从烟台赶回新泰寻找财物,心里十分着急。民警接到求助后立即展开调查,由于事发时付先生醉酒,属于己方过失。银行方面只能调取资金汇款详单,返现汇入账户为高某,在新泰开的账户。
  民警通过“山东警综平台”查询,锁定翟镇李家庄村村民高某,随后在翟镇派出所协助下,找到高某的家。高某称,他确实有一张建设银行的卡,但是多年未用,不知道还能不能找到。如果找到卡,查询确实有钱汇入,会立即还给失主。“不是自己的钱肯定不能要。”高某说。
  13日,高某携带银行卡前往银行,经查9月2日确有4000元现金汇入,他立即取出钱交给民警。后来民警把钱转交给了失主崔女士。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