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里的法院开庭开进村老少爷们都来瞧热闹
2014年09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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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开庭开进村,村民都来瞧热闹。 本报记者 苑菲菲 摄
  本报9月17日讯(记者 苑菲菲 通讯员 福安宣) 17日上午9点多,福山区东厅街道办事处盛家村里的老年活动中心门外,人头攒动。原来区里的法院要在这里现场开庭,现场审理一起发生在村民身边的案子。
  原来10多年前,福山东厅街道办事处盛家村的盛某某老两口,把儿子在村里的四间农房卖给了同村人,1.8万元房款也给了儿子。可之后,儿子却称这房子当时是出借并非买卖,收的钱是租金,不认同买方和父母签订的协议。因要求对方腾房未果,儿子将买家和父母都告上了法庭。于是17日上午,福山法院巡回法庭在盛家村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现场,巡回法庭从村里借来几张桌子,设置了审判长、人民陪审员、书记员、原告及其代理人、被告及其代理人等几个席位。法庭设在村里,这让不少村民都感到很新鲜,庭审中不时交头接耳,隔着窗户讨论,手机声时而响起,连村里的狗也跑进法庭内凑热闹,法警们不得不一一制止,并多次强调法庭纪律。
  原告,第一、二、三被告均出席了庭审。原告盛某和第一被告鹿某甲、第二被告鹿某乙是同村村民,和第三被告盛某某是继父子关系,盛某某委托代理人潘某是原告盛某的亲生母亲。庭审一直持续到近11点,审判长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庭审后,记者采访了此次巡回法庭审判长、清洋法庭庭长李强。李强表示,福山法院早就有巡回法庭,今年是首次进村开庭庭审。
  据悉,村里目前买卖农房的比较多,仅盛家村这类没过户的房屋买卖协议就有20多份,不少村民对买卖房屋的一些法律程序不是很了解,将庭审现场开在村庄里,可以给村民们普法,让更多的村民知道买卖房屋的一些法律常识。此外,该案第三被告及其代理人都已经80多岁了,将法庭设在村里,也是为了方便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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