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涨价咋不听证
按规定,车用气价涨幅超15%可调价
2014年09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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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此次出租车调价,不少市民感到突然,“出租车涨价,为啥没听证?怎么说涨就涨了?”“青岛、成都出租车调价都开听证会了,为啥济南不开?”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实行定价听证。
  2010年10月和2013年8月,车用天然气分别上调了0.06元和0.43元,合计上调0.49元,上调幅度为11.6%,由于没有达到15%的出租车运、气价格联动点,所以未调整出租车运价。今年9月初,济南物价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就表示这次拟调整车用天然气每立方米5.04元和上次出租车运、气价格联动时的价格4.22元相比合计提高了0.82元,上调幅度为19.4%,车用天然气售价累计上涨幅度超过15%,根据2010年《济南市市区客运出租汽车运油、气价格联动办法》,触动调价启动点。
  物价部门相关人士解释说,出租车调价是因为车用天然气价格上涨,而车用天然气属于非居民生活用气,价格调整不需要听证。
  至于天然气价格为何上涨,济南市物价局相关人士解释说,按照济南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在国家调整成品油价格的同时,各地要按照与90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不低于0.75:1的比价关系,理顺车用天然气价格,保持车用气的合理比价。为疏导上游提价因素,济南市调整车用天然气价格。而当油、气价格升降幅度达到价格调整启动点时,市物价部门就可采取加收或取消燃料附加费、调整起步价等方式调整出租车运价。由于已有完备的调整办法,就不需要专门召开听证会进行价格调整听证了。
 本报记者 孟敏 李虎 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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