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清一企业存重大火患被通报
整改时限为2014年12月30日
2014年09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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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18日讯(通讯员 舒东梅) 近日,记者从长清区公安消防大队了解到,长清富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因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被要求整改,整改时限为2014年12月30日。
  据了解,富美科技集团主要存在的问题有:员工宿舍楼梯间的设置形式不符合规定;室内消火栓已设置但不能正常使用;已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处于故障状态,不能恢复正常运行;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控制;防火卷帘损坏的数量超过该防火分区防火分隔设施数量的50%。部分灭火器配置类型不对;泵房设置不符合标准等。
  鉴于该单位火灾隐患较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消防部门确定该单位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该单位负责人已经意识到火灾隐患的危害性,采取措施,整改隐患,目前已经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时限,逐步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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