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冠”劣质油事件后省食药监局发布消费警示
高新区严查涉劣质油食品
2014年09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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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人员正在商场内对照名单检查台湾产食品。
     本报9月18日讯(记者 修从涛 通讯员 邓永超) 日前,高新区市场监管局针对当前媒体上广泛报道的台湾地区“强冠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大量劣质油用于生产“全统香猪油”销售,给多家下游用户用以生产食品的事件,在辖区内的大型商超和食品店开展了涉台食品专项检查和自查,未发现有质检局公布采购问题猪油的235户下游用户企业生产的台湾产食品。
  9月11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慎购慎食台湾地区产相关食品,并公布了涉嫌使用问题猪油生产食品的235个下游用户,和77户确认使用过问题猪油的食品生产企业。根据公布的名单企业,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立即对辖区内大型商超和食品店销售的台湾食品进行了专项检查,并要求辖区内的大型商场超市开展好自查,全面排查以往进口记录,如有进口,立即下架召回。此外,在商场超市销售进口食品专区内,公示涉嫌使用问题猪油生产食品的台湾企业和品牌的名单。截至目前,辖区内的大型商超已全部上报自查报告,未发现有经营问题猪油的台湾食品。
  在此,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台湾产食品时,一定要在商场超市的进口食品销售专区内核查清楚,购买的食品是否属在公布的企业和品牌名单外,方可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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