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伤害孩子的行为零容忍
2014年09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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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道,几天来,德城区一家幼儿园老师烟头烫伤孩子的传闻闹得满城风雨,警方证实双方已达成调解协议,园方赔偿3万元,可园方和当事老师都没有正面承认。直到现在,事件就这么真真假假的没个结果。我们都希望这件事情没有发生,没有伤害,更谈不上赔偿。可不管怎样,这件事都该引起重视了。毕竟,孩子是无辜的,不管谁出于何种动机,我们都该对伤害孩子的行为零容忍。
  是是非非、真真假假,本该有个结果的烫伤事件,却至今也没个定论,家长、园方各执一词。其实,这件事已足够引起多部门的重视,不能就这么不了了之。还真相于公众,这也是有关部门是否作为的准绳。其实,如果孩子真被老师烫伤了,那么,当事老师必须受到严惩;如果孩子受伤是另有隐情,那么,需要还当事老师以清白。
  幼儿教育是一个人接受教育的起点,是整个教育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再怎么重视都不为过。对孩子而言,幼儿教师比小学和中学教师更重要,他们是儿童走出家庭之后接触的第一批教师。教育有很多种,如耐心说教、爱心帮教、婉心引教……唯独体罚尤其是掺杂暴力的体罚令人胆寒。其实,不管公办还是民办,只要幼儿园一经设立,相关责任人就应该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而不是只知道一味地“赚钱”,让本应该公益化的幼儿园愈发逐利。如果老师伤害孩子的事儿是真实的,园方更应该配合相关部门对违法违规老师进行严惩,有一个算一个,只要有人敢碰这一红线,就必须付出惨痛代价。可如果这件事没有发生,园方给了赔偿,只能助长别有用心之人对老师的污蔑,而这样的结果,对老师来说,既不公平又让人心寒。
  看似有了结果的烫伤事件,还不能完全画上句号。目前,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到底老师和家长哪个有错,而更重要的是,不管谁对谁错,孩子是无辜的,在这件事中,孩子是最大的受害者。相关部门不能只是引以为戒、加强监管,而应该多部门联合发力,找到证据,找出罪魁祸首,让他们得到该有的惩罚,这样才能真正让孩子们远离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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