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抢劫、贩毒......三名罪犯被执行死刑
2014年09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枣庄9月18日讯(记者 李泳君 通讯员 关祥国) 9月17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和执行死刑命令,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故意杀人、强奸犯武中伟,抢劫犯董文东,抢劫、贩卖运输毒品犯周永坤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
  1998年5月19日晚,武中伟在枣庄市山亭区山城办事处东鲁村其女友王某家中,与其商量登记结婚事宜。因协商不成发生争执,武中伟即产生杀人之念。武先后持铁锤、电熨斗等工具分别击打王某及王某之妹、王某之母三人头部,致该三人死亡。其间,武将王某强奸。
  2012年5月12日22时许,董文东与刘忠月、陈阳(均已判刑)预谋后到枣庄市市中区南龙头社区寻找抢劫对象。三人见贺某独行,即尾随欲实施抢劫。后因贺某与牛某及单某会合而未果。三人走到该社区一胡同口继续商议实施抢劫,后见牛某一行来到该胡同口,即以牛说话声音大为由对其围殴,单某、贺某劝阻无果。董文东持刀捅刺牛胸部、腰部数刀,致牛倒地后,三人逃离现场。牛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2005年3月16日上午,周永坤与周新吉、李庆宝(均已判刑)在枣庄市市中区商城居民楼某家庭旅馆住宿期间,周永坤提议抢劫该旅馆老板马某。在周永坤安排下,李庆宝将马骗至三人住宿的房间内,周永坤持事先购买的铁锤击打马头部,致马倒地昏迷。周永坤等三人抢得现金800元及存折一本后逃离现场。马某于当日被送医抢救,治疗期间始终昏迷,直至同年11月22日死亡。另,2011年2月至4月,周永坤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冰毒)共计518.07克。
  枣庄中院遂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武中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抢劫罪判处董文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抢劫罪、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周永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