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告
2014年09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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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提升火灾防控水平,全力推动整改消除重大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重大火灾事故发生,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省安委会的部署要求,市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10日,在全市深入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以及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集中连片的区域性火灾隐患,开展重点检查。
  二、对未经行政审批擅自经营、使用,造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将依法查封、取缔。
  三、对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未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存在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所用彩钢板芯材、安全疏散通道等违法违规情况进行严肃查处。
  四、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单位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五、对于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将组织媒体跟踪报道隐患整改进程。并采取责令“三停”、临时查封、强制执行、拘留等执法手段,督促单位整改重大火灾隐患。
  六、鼓励群众拨打“96119”举报投诉热线举报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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