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受伤索要赔偿,厂方竟不承认她在厂里工作过
电话录音作证据被法院采信 
2014年09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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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潍坊9月21日讯(记者 张焜) 一女工在工厂工作时受伤,索要赔偿时厂方竟不承认她在工厂工作。21日,记者了解到,因多条厂方负责人商量赔偿事宜的通话录音被采信,法院判决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去年初的一天上午,吴女士在一家小纺织厂工作时不慎被机器挤住手臂,造成左前臂严重受伤,住院治疗了20多天。伤愈之后,因治疗费用巨大,吴女士想要求工厂承担一部分医疗费用,却遭到了拒绝。厂方的理由竟然是吴女士从来没有在厂里工作过。 
  为了让厂方承担责任,吴女士提出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很快,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双方劳动关系成立。但工厂方去年底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过程中,吴女士向法院提供了工友的书面证明、自己的工资表,还提供了多条通话录音。这些录音中清楚记录了吴女士受伤后,厂方负责人及代理人曾打电话给她和她的家人,商量如何协商解决赔偿事宜,但没有谈拢。厂方对吴女士提供的证据不予认可。
  21日,记者了解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虽然厂方对吴女士提供的工资表、通话录音等不予认可,但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吴女士的这些证据无效,法院遂采信吴女士的证据为有效证据,通话录音及工资表内容足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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