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出台政策规范便民摊点
控制摊点群总量,规定出摊时间,设置摊点标识
2014年09月22日 来源:
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9月21日讯(记者 董惠)21日,记者获悉,为了营造整洁、有序、优美的城市环境,近日,潍坊出台政策规范城区便民摊点管理,在摊点设置、出摊时间上都有了明确规定,同时摊点还需设置醒目标识。
据介绍,城市便民摊点群主要包括便民服务点和临时便民摊点群。便民服务点是指占利用市政道路、公共空间为群众服务的“三修”、放心早餐和应季瓜果销售等民生服务项目的经营点。临时便民摊点群是指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设置,并按规定时间开市、闭市的早市、夜市、露天烧烤、大排档等临时性经营场所。
在摊点设置上,需合理控制便民摊点群总量。各区根据辖区实际,在满足市民需求的基础上,利用不承担主要交通功能的道路、街巷和广场、空地、居民小区及小区周边的可利用区域,设置早市、夜市、大排档等各类摊点。摊点群的区域范围、摊点数量、经营范围等事项应向社会公布,并报市城管办备案。
同时,便民摊点群应事先广泛征求周围居民群众意见,统筹考虑城中村及周边原有集市的疏导规范,在不影响交通、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市民生活等前提下,划定城市便民摊点群设置区域。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名胜风景区、学校、医院、广场的周边控制地带,承担主要交通功能的城市道路,机场、码头、火车站、长途车站等人群密集、交通流量大的公共场所,禁止设置各类城市便民摊点群。
便民摊点群区域要设立醒目标识,注明占用区域、经营项目、经营时间、摊点编号、安全提示、现场管理责任人等内容。
原则上,早市:5月1日至9月30日,05:30—08: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06:00-08:00(节假日延长至9时)。夜市:5月1日至9月30日,18:30-22: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18:00-22:00。露天烧烤和大排档:18:30-24:00。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