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家中防盗门竟安进公共楼道
2014年09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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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见习记者 唐园园     

  市民展先生反映,天桥区聚贤南区2号楼里有居民在楼道里安装防盗门,遮挡公共窗户,不仅影响楼道通风和采光,还占用了公共空间。物业调解、城管执法均无结果。律师称,若双方调解无效可提起诉讼,强制拆除违章建筑。
居民投诉>>
有邻居占用楼道
安装自家防盗门

  展先生所在的二楼共有4户住户。走出电梯后是一个6平方米左右的公共区域。电梯前的一户是展先生家,右边相隔一米左右有个防盗门。记者观察到,有住户在自家房门外,顺楼道往外延长约1米,安装了一道防盗门,将一平米左右的公共区域圈在房门和防盗门之间。
  不光二楼这样改造楼道,记者数了一下,一共18层的楼,有10层都这样安装防盗门。展先生反映,防盗门这样安装,既遮光又不通风,十分影响其他居民的生活,也带来了安全隐患。
  安装户回应,这样安装防盗门并不是故意占用公共区域,这样安装防盗门也是不得已的做法。“门旁边墙上装了窗户的护栏,安不了防盗门,只能在一米外的墙上安。” 
  一防盗门安装公司的工作人员说,想要安装防盗门,家门左右至少要各有6厘米间隙来安装外扣边。记者观察到,因为被护栏挡住,该住户家门确实没有安装防盗门的条件。
城管说法>>
多次下发整改通知
但当事人拒绝配合

  针对展先生反映的问题,聚贤南区天房物业管理公司的干主任称,物业公司已经多次对违规业主下发了限期拆除通知,然而在期限内违规业主均没有执行拆除。
  干主任称,在多次调解、通知无效的情况下,物业部门将情况反映到天桥区城管执法中队。
  天桥城管执法中队岳中队长称,执法人员已多次当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我们执法人员数次上门通知当事人,要求其来中队接受询问并进行整改,但一直没有敲开其家门,遂将通知书贴于防盗门上。”岳中队长称,“当事人拒绝配合,我们其他的工作程序就进行不下去,这种情况,最好是走法律程序。”
律师观点>>
城管可以强行拆除
居民也可提起诉讼

  济南睿扬律师事务所的杨松浩律师表示,占用公共空间安装防盗门属于违法行为,城管部门可以对违法安装的防盗门进行强制拆除。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一方可以提起诉讼。
  早在2007年,北京一居民就因邻居的防盗门占用公共楼道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当事人未经相关组织同意,在公共楼道内安装防盗门的行为,不但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共同权利,而且直接妨碍了邻居对其房屋附属设施及楼道的使用。法院判决被投诉人拆除公共楼道内的防盗门,并将楼道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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