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楼咋开起了单位食堂
社区住户向多个部门投诉未果,律师建议走法律程序
2014年09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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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堂就开设在居民楼下。
     “我们楼下开起了食堂,每天产生的油烟噪音严重影响我们的生活。”近日,天桥区五环花苑的居民向本报反映他们遇到的烦心事。这个食堂是怎么开起来的?开在这里合理吗?记者进行了探访。

  文/片 本报记者 刘雅菲    实习生 邢敏  
  食堂开在楼下
油烟噪音扰民

  “我们这个楼没有烟道,这个食堂做饭产生的油烟仅靠一台排烟设备直接排放到空气当中,弄得6号楼上的很多居民根本就不敢开窗子,严重影响我们的生活。”五环花苑小区业委会的张主任对记者说,自从9月1号食堂启用以来,他就接到了很多居民的投诉,希望业委会能向相关部门反映,将这个单位食堂关停,“6号楼3单元的全体业主都已经写了联名信,可是一直也没有进展。”
  在五环花苑小区6号楼3单元楼下,记者注意到食堂开在这一单元的102室,楼外有一台排烟设备。楼上是一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食堂就是属于这个公司的。
  在食堂内部记者看到,里面摆放着五六张桌子。厨房当中摆放着一个一米半高的煤气罐,据火源的距离只有大约50厘米。
  负责五环花苑小区物业管理的吴经理告诉记者:“从一开始他们打算建我就去制止过,本身就是居民楼,没有专用的烟道,不符合开饭店的条件。他们不听,说不用我们管,我们也没有执法权,只能劝阻。”
居民投诉无果
律师称可诉讼

  据小区居民介绍,食堂并没有取得任何手续,而这一说法也得到了食堂负责人的证实。当记者向其询问手续办理情况时,负责人表示:“二楼就是我们的公司,这里是我们给员工开设的食堂,开设食堂还用什么手续吗?”
  开设食堂不需要手续吗?天桥区工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食堂开设在小区居民楼里,如果对外经营的话需要办营业执照。如果是公司内部食堂不对外营业,是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
  记者了解到,2012年出台的《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禁止在不含商业裙楼的住宅楼、未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和与居民住宅楼等环境敏感目标水平间距小于九米的场所新建从事产生油烟、恶臭或者其他异味的餐饮服务项目。那这个食堂开在这里合理吗?天桥区环保局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齐先生表示:“我们前几天去查过,噪声的确不超标。这个食堂开在这里是不合理的,但我们没有取缔它的权力。”
  关于食堂的油烟问题,记者又咨询了天桥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刘女士告诉记者,“我们只负责油烟扰民这一部分,如果油烟有问题,我们会进行相应的处罚。”
  经过记者的了解,并没有部门表示可以取缔这个食堂,那居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王建华律师表示,居民可以先向各个相关部门进行反映,处理不成可以走法律程序,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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