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伤他人车赔了10万元
2014年09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马云云 通讯员 丁哲 赵晖) 看到别人的车挡在自己的车前面,一时产生报复心理,用车钥匙把别人的车划伤。这一举动让他付出了10万元的代价。
  2013年11月13日下午5时许,张某将车停在经二路一家门诊门口。在与家人吃完饭准备开车离开时,看到张某栋停放在此的帕纳美拉牌轿车挡在了自己的车前面,一时生气,张某就用钥匙把这辆车两侧车门划伤后驾车离开。
  张某栋随后看到爱车被划伤严重,立即拨打110报警。中大槐树派出所民警调取了监控录像,张某划伤汽车的一举一动全部出现在录像上。民警根据张某的车号立即找到了他。同年12月18日,张某接到电话通知后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如实交代了全部事实。
  经鉴定,帕纳美拉车直接损失12800元。案发后,张某积极向受害人张某栋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鉴于张某系自首,且能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判决张某免予刑事处罚。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