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轿车改装成内燃观光车销售
巨野一汽车销售公司误导顾客购车承担了责任
2014年09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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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巨野9月22日讯(通讯员 张璇) 近日,家住巨野县大义镇的马师傅来到巨野消协投诉,称在巨野县某汽车经销公司买了一辆改装后的内燃观光车,经打听,发现这种车不办牌照是不允许上路的,但是当时买车时,销售人员却告诉他这种车不用挂牌、不用驾驶证,就可以上路行驶。马师傅对销售人员的这种误导行为非常恼火,希望巨野消协的工作人员能够帮助调解。
  前不久,趁着汽车经销公司搞活动,马师傅和老伴来到巨野县某汽车经销公司,打算买一辆老年代步车。得知他们的来意后,销售人员极力为其推荐一款“内燃观光车”。但是马师傅仔细一看,这不是长安奔奔轿车吗?这也是内燃观光车吗?销售人员当即表示,如果他们决定购买,经销公司可以马上参照观光车生产要求对其进行改装。改装后的汽车虽然燃料也是汽油,但是无需挂牌,也不需要驾驶证,只需要交纳3000元办理内燃观光车的相关手续。
  在销售人员的再三推荐下,马师傅心动了,立马交了定金和3000元的手续费。三天后,马师傅来到经销公司取车,果然,先前那辆车上的长安奔奔标志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内燃观光车的标志牌。
  交齐其他余款,马师傅开着新车回家了。回家后,马师傅将买车的来龙去脉告诉了儿子,儿子一听,着急了:“你没看新闻上天天说,这种车是不允许上路的,上路交警是要查的。”马师傅和儿子赶紧来到经销公司要求他们退还3000元的手续费,但是经销公司拒不退款。
  无奈之下,马师傅把汽车经销公司投诉到巨野县消费者协会。接诉后,消协的工作人员对此案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核实,确认经销公司在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的质量、性能等信息时,做了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随后,消协的工作人员耐心的向经销公司讲解了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最终经销公司同意向马师傅赔偿1300元,并为其办理牌照,缴纳交强险和车船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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