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常见问题防治要写入销售合同
2014年09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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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9月22日讯(记者 刘婷婷) 22日上午,记者从枣庄市住建局了解到,到2016年底,枣庄市工程渗漏、裂缝和水暖、电气、节能保温等住宅质量常见问题治理覆盖率需达到95%以上。相关责任单位在项目开工前,要向社会公开承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目标,并纳入商品房销售合同中。
  据枣庄市住建局工作人员介绍,在房屋建设中,常见质量问题有用使用不合格的钢材、使用的砂子杂质含量大、不按要求使用砖块、水泥强度不够等问题。根据国家和省内要求,在质量责任方面,枣庄市各级住建部门要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各建设单位必须合法选择参建队伍,供应合格建材,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科学确定合理工期。勘察单位要加强工程勘察现场和室内试验质量控制,确保勘察成果真实准确。设计单位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条文,强化设计文件技术交底和现场服务。施工单位要严格按图纸和专项方案进行施工,关键工序要设立实物样板。监理单位要充分发挥过程控制作用,认真审查进场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严格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实施。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所有新建项目开工前,各参建单位都要与项目负责人签订授权书,项目负责人与监管机构签订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建设单位要建立五方主体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工程竣工后统一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保管。项目竣工后,要在建筑物显著位置镶刻永久性铭牌,载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一律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另外,在房屋的最后销售阶段,开发商与顾客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中应标明各项房屋常见问题防治目标,让顾客明确如何防治常见问题,以及常见问题的治理情况等,若出现问题再追究终身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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