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10个病种试点按病种付费
2014年09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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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24日讯(见习记者 周国芳 通讯员 韩东) 24日,记者从济南市社保局获悉,本月起济南市基本医疗保险启动第三批按病种付费在三级医院的试点工作,将心脏粘液瘤切除、胆管癌手术等10个病种纳入定额弹性结算范围。自2012年5月至今,已有60个病种纳入大额医疗费用定额弹性结算范围。
  据了解,大额医疗费用定额弹性结算是指社保经办机构将诊断相近、治疗手段相近、医疗费用相近的病种,分成若干病种(治疗项目),实行据实结算,定额付费,按月结算,年终统算的医保结算方式。医疗费定额根据治疗同一病种(治疗项目)的平均住院费用核算。住院费用根据参保人住院期间所发生的全部医疗费用(包括并发症)核算,即一次性住院整个过程中所发生的化验检查、诊疗、手术、麻醉、住院、护理、药品及医用耗材等各项费用。济南市医保方案制定了病种定额支付标准,社保经办机构对医院高出定额十个百分点以内的平均住院费用进行结算。病种定额弹性结算的标准因病而定,可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利于促进临床医师因病施治,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促进医院收治重症病人。
  此办法的推行,使社保基金有效地承担了合理的医疗费用,同时又不增加参保人的额外负担,是对济南市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的进一步完善,将对控制医疗保险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减轻参保人的负担和保障参保人住院医疗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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