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间,18岁青年屡次“榨油”
甚至持刀威胁,虽数额不大,但已构成抢劫罪
2014年09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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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24日热线消息(记者 王琳)今年18岁的陈某是一所中专院校的学生,从今年3月份起,他和其他同学被一起安排到一家企业实习。在实习期间,陈某多次以“借”的名义向同学小韩要钱,如果对方不同意,他就采用语言威胁、暴力胁迫等手段逼对方服从,甚至持刀威胁对方。在最近一次被“借”钱后,小韩气不过报了警。24日,记者从奎文公安分局廿里堡派出所得知,陈某因涉嫌抢劫罪被奎文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9月22日晚上,在潍坊城区一家企业实习的学生小韩报警,称自己多次被同在企业实习的同学陈某敲诈勒索。他向警方反映,自己是安丘一所中专院校的学生,从今年3月份开始和很多同学一起被安排到企业实习,没想到刚进企业就遭到了一个同学的胁迫。小韩说,3月份时同学陈某第一次向他“借”50元,之后又分别要了10元、20元,4月份自己发工资后,陈某又向他要了100元,之后他老家两次,每次从老家回来,陈某都问他要钱,分别要了10元、20元。5月份时,小韩刚领出了工资,陈某又向他要钱,因为不堪多次被“榨油”,小韩表示了拒绝,没想到陈某对他拳脚相加,小韩只得服从,又分别给了对方100元、10元、20元。
  小韩说,还有一次自己刚领了工资,同学陈某就把自己叫到他的宿舍,拿出水果刀顶在自己的右腿上,向自己所要150元钱,表示如果不给就捅一刀,性格有些软弱的小韩只能满足对方要求,掏出150元给对方。后来7月份和8月份,陈某放暑假回老家了,小韩没有再受到胁迫,不料9月份刚开始上班,噩梦又继续。9月22日傍晚下班后,小韩再次被陈某叫到了宿舍,被对方言语威胁要走了100元钱。虽然陈某每次拿走的钱都不多,但累计起来也已经有十多次,小韩想到自己以后还会遭受无休止的“榨油”,便愤而报警。当天晚上,陈某即被奎文公安分局廿里堡派出所民警抓获,9月23日因涉嫌抢劫罪被刑事拘留。
  陈某向警方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表示觉得同学小韩老实好欺负,就想要他的钱花,而且每次向对方索要钱财的时间都是对方发工资后或者从老家回来后,那时他身上往往有钱。  办案民警介绍,陈某抢劫数额虽然不大,但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就能构成抢劫罪,陈某已经年满18周岁,应该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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