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设立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法援绿色通道,情暖夕阳红
2014年09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菏泽9月24日讯(记者 李凤仪) “凡全市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申请赡养费的法律援助案件一律免于经济困难审查。”24日,记者从菏泽市法援中心获悉,10月1日至31日“敬老月”期间,法援中心将开展以“敬老爱老,法援同行”为主题的法律援助活动。
  敬老月期间,为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建立“绿色通道”。对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和受案范围,给予适当放宽,尽可能实现应援尽援。全市凡无固定生活来源的65周岁以上老年人,申请赡养费的法律援助案件一律免于经济困难审查。
  同时,对菏泽全市农村五保老年人和城乡低保老年人及高龄、空巢老人提出的援助申请,简化程序,优先受理,优先审查,及时指派具备专业特长的律师办理案件,并做好案件的跟踪、监督、回访等工作,确保老年人援助案件维权效益最大化。
  此外,敬老月期间还将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法律服务人员,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等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材料、法律援助绿卡,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