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打击窃电俩“电耗子”领刑
2014年09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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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9月24日讯(记者 李贺) 近日,山东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被告人武某、王某因非法窃电获利160余万元,分别领刑十四年、十一年,并处罚金。这起特大案件的宣判是菏泽供电公司持续高压态势打击窃电的典型案例。
  为打击窃电,维护正常用电秩序。今年,菏泽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全市保护电力设施和反窃电工作领导小组,菏泽市供电公司与市公安局组建了电力公安办公室。同时,成立了反窃电监控办公室,分区分片进行突袭检查,发现窃电嫌疑当场处理。
  同时,供电公司不断加大反窃电的资金和技术投入,通过反窃电技术让“电耗子”不能偷、不敢偷。还不断完善“户外化、封闭化、透视化、智能化”的计量改造
  此外,菏泽供电公司在重点嫌疑户的计量装置上,安装了GPRS电能表运行数据检测单元,这种先进的设备不仅能对用户的用电数据进行实时抄录,而且还能对其远方检测和监视,只要用户私自触动用电计量装置,监测人员就能及时发现。
  菏泽市供电公司对高损线路、台区进行了集中治理,制订了严密的“袭检”方案,对“黑名单”等重点用户进行了多次突袭检查,一批狡猾的“电耗子”,在强大的声势下原形毕露。截止到9月23日,查处窃电户数1476户,处理1005户。追捕电费和违约使用电费392.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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