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偷景区花卖钱被抓获刑半年
2014年09月25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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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月24日讯(记者 王裕奎 通讯员 汤阳 王阳) 两名建筑工本想去景区偷花卖,却不料被巡逻的民警抓获。近日,五莲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五莲山风景区杜鹃花树的案件。两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田明和王亮(均系化名)都是五莲人,俩人从事建筑工作,听说卖花赚钱,便想不劳而获去偷花卖。今年4月17日,被告人田明找到被告人王亮,两人商定一起到五莲山风景区盗窃杜鹃花树。
二人驾驶面包车窜至五莲山风景区,在风景区内用镐头等工具盗窃杜鹃花树(品种“映山红”)51株。当天下午5时,两人准备驾车拉着盗窃的杜鹃花树回家时被五莲县公安局巡逻民警抓获。经鉴定,两人盗窃的51株杜鹃花树价值7890元。
案发后,两被告人的家属主动退赔景区经济损失8000元。
今年8月,五莲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田明与王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公私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鉴于本案被盗物品已被追回,两被告人亲属主动补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且两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自愿认罪,对两人分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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