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7起违反八项规定问题
多人被党内警告、严重警告
2014年09月25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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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泰安9月24日讯(记者 侯峰) 泰安市纪委对近期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分别是:
泰安市城市建设设计院三室主任周欣公车私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党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对公车使用管理不严负有领导责任的市城市建设设计院办公室副主任诫勉谈话。
泰山区上高街道凤台村党委书记乔联军为其孙子操办满月酒,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泰山区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岱岳区黄前镇教育办公室主任张韶林借乔迁新居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岱岳区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新泰市新甫中学副校长陈培冰为其子举办婚宴,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新泰市教育局给予其警告处分。
肥城市孙伯镇岈山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张维信公款吃喝。孙伯镇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宁阳县文庙成教中心借体育场启用,收受南关小学、南许小学、北关小学、中心幼儿园和文庙教办等单位贺礼。文庙街道党工委给予文庙成教中心校长李斌党内警告处分,对赠送贺礼的5个单位负责人员诫勉谈话。
东平县扶贫办主任包骏违规为其女操办婚宴,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造成不良影响。东平县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吸取教训,严于律己,深刻认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打消观望态度和侥幸心理。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解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肃执纪问责,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党员干部,并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依然严重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严肃追究责任,切实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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