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暨张店区反恐防范宣传周启动,鼓励市民参与反恐
举报暴恐犯罪奖励上不封顶
2014年09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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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24日讯(记者 刘晓 通讯员 谢添) 举报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线索,公安机关将根据对举报的查证情况和实际作用、效果,给予市民5000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上不封顶)现金奖励。24日上午,“共筑反恐防线,共护社会平安”反恐防范宣传周启动仪式在市博物馆广场举行。民警向市民发放了《关于有奖举报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线索的通告》。
  据介绍,对发现有下列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线索的,任何市民均可举报:组织、策划、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为暴力恐怖活动提供资金、作案工具、场所等帮助和交通工具等便利条件的;非法制造、经营、运输、邮寄、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和管制刀具的;非法制造、经营、传播、私藏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宣传品(包括书刊、传单、电子出版物、音视频以及其他含有宣扬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内容的物品)的;其他涉嫌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犯罪活动。
  市民可向执勤民警举报、到当地公安机关举报,或通过110报警电话、12110短信报警平台、民生警务平台以及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举报,特殊情况下也可异地举报。鼓励实名举报,不愿实名举报的请自行设置验证身份代码,以便日后核实身份,兑现奖励。
  举报线索符合奖励条件的,受理公安机关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举报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60日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匿名举报,无法核实身份的,不列入奖励范围。
  重奖暴力恐怖犯罪线索提供者,旨在有力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反恐人民战争的积极性。
  公安机关对群众举报情况严格保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举报人。如谎报警情,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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