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成第一伤害死因
2013年死亡档案显示,伤害死因成为烟台人第四大杀手
2014年09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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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25日讯(记者 宋佳) 近日,本报接连报道2013年烟台市疾控中心发布的死亡档案,引发关注。25日,市疾控中心发布伤害死因成第四大杀手,交通事故成烟台人第一伤害死因。
  “据烟台市2013年烟台市死因登记报告数据统计显示,伤害死因是全市居民继心脑血管疾病和恶性肿瘤之后的第四大杀手。”烟台市疾控中心慢病防制科科长陈远银说,居民全年因各种伤害死亡4014人,死亡率为58.37/10万。
  数据分析显示,男性伤害死亡率远高于女性,为女性的2.4倍。与其他慢性病的死亡年龄分布不同,伤害超过一半的死亡集中在35-60岁年龄组,占伤害死亡的52.49%,其次为65-84岁和15-34岁年龄组,分别占27.01%和12.31%。
  “公路交通事故、自杀、意外跌落、意外中毒、淹溺、火灾和他杀依次是烟台市居民主要伤害死因,其中仅公路交通事故和自杀就占全部伤害死因的58.67%。”陈远银说。
  从性别来看,男性各类伤害死因死亡率均高于女性。男性以交通事故为首位伤害死因,其死亡率为女性的3.39倍,自杀位居第2;女性以自杀为首位死因,交通事故次之。
  从伤害死亡的人群分布上看,5岁以下婴幼儿群体前3位伤害死因依次为公路交通事故、意外中毒和淹溺。“像5-14岁儿童这个群体,主要伤害死因为淹溺和公路交通事故。”陈远银说,对5岁以下的婴幼儿来说,意外中毒位居伤害死因的第二位是让人难以理解的。
  此外,15-24岁青少年群体有超过一半伤害死亡由公路交通事故所致,占55.91%;25-70岁人群主要死因均为公路交通事故和自杀;75岁以上老年群体以自杀位列第一,其次为公路交通事故和意外跌落;85岁以上老年群体主要死因为意外跌落和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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