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制售毒豆芽近4万斤获刑不仅流向市场还销往学校食堂
2014年09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王希玉 王相敬 潘辉 李泽辉
  为缩短豆芽生长周期,使其卖相好容易出售,刘氏夫妇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多种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添加剂,并将毒豆芽卖给学校。近日,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两人均触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各处罚金人民币70000元。 

一年零四个月制售毒豆芽近4万斤
  刘刚、黄雪夫妻二人常年做豆芽生意,以卖绿豆芽和黄豆芽为主。刚开始,两人还能规规矩矩地做生意,后来听说有添加剂可以促使豆芽快速生长,使豆芽整体变粗,长相好易出售,两人便买来名为豆芽素、护芽使者、1+1特效豆芽生产素等添加剂。  在2012年3月至2013年7月期间,夫妻二人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为谋取非法利益,在生产、销售绿豆芽过程中使用多种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添加剂。其在生产绿豆芽过程中添加的豆芽素、护芽使者、1+1特效豆芽生产素三种添加剂中,均含有6-苄基腺嘌呤成分;添加的杀菌灵中含有二氯异氰尿酸钠成分。而6-苄基腺嘌呤俗称无根素,是一种能使豆芽细胞快速分裂的激素类农药,长期食用会对人体有致癌、致畸作用。两人将部分绿豆芽以每斤0.9元的价格销往聊城某学校食堂等地,共计37003斤,销售金额33302.7元。 

长期向学校供货,群众举报被查处
黑心夫妻一审各获刑两年罚金七万
  面对公诉机关指控,刘氏夫妇辩解,他们向某校食堂销售的绿豆芽未添加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是纯天然绿豆芽,2013年8月,因该校食堂放假,受他人介绍,才生产几天添加国家明令禁止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绿豆芽。  而在案件侦破阶段,两人却供述,他们在2007年2月开始在生产的绿豆芽中添加豆芽素等国家禁止的添加剂,其生产的绿豆芽销往某学校和市场商贩。 
  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刘氏夫妇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在生产、销售的绿豆芽中掺入“六六六”、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均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公诉机关指控二人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成立。 
  关于刘氏夫妇及其辩护人的辩解,经查,有证人证言,某校食堂供货协议、收款收据,检验部门鉴定意见,及二人在公安机关供述能相互印证,足以认定两被告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为谋取非法利益,在制售绿豆芽过程中使用多种国家禁止食品添加剂,并销往某校食堂事实,二人及其辩护人辩解不成立,区法院不予采纳。
  综上,区法院一审以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刘刚和黄雪有期徒刑二年,各处罚金人民币70000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