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停欠款人“关押”又打伤
2014年09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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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9月25日讯(记者 侯峰 通讯员 张广岭 郭庆勇) 因为与对方有债务纠纷,东平一男子竟然将对方从公路上截停,在鱼池看护房里非法拘禁对方,并殴打成轻伤。近日,东平县法院作出判决,男子因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2014年5月,因与王某存有债务纠纷,李某伙同何某等人行至东平县东平街道办事处某村东路段,将驾车途经该路段的王某截停,强行将王某拘禁至东平县东平街道办事处某村一鱼池看护房内。期间,李某还纠结何某等人对王某实施殴打、恐吓,逼迫王某书写借条,在这个过程中,王某的左眼部被打伤,并构成轻伤。
  随后,警方接到报案,迅速将李某等人归案。案发后,李某的儿子代为赔偿被害人王某各项经济损失3.5万元,王某对李某等人的拘禁行为也表示谅解。
  东平县法院审理了该案,法院认为,李某为索要债务而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在拘禁过程中具有殴打情节,应依法对被告人从重处罚。近日,东平县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段某因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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