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闹事砸坏自动存取款机获刑
2014年09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聊城9月29日讯(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杨金坤) 因琐事与家人发生矛盾,喝酒后,砸坏自动存取款机终端显示器和密码键盘,近日,经临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毁害财务罪判处张钟祥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经审理查明,2013年12月21日,被告人张钟祥因琐事与家人发生矛盾,喝酒后,于22日凌晨1时20分许,进入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清某支行自动存取款机客服服务区处,持水泥块将该行一台自动存取款机的终端显示器和密码键盘保护罩砸毁;1时41分许,被告人又进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清支行某营业厅自动存取款机客户服务区处,持石块将该行一台自动存取款机的终端显示器和密码键盘保护罩砸毁。案发后,被告人于同年12月23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鉴定,以上物品被毁价值分别为10924.8元和16065.5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钟祥故意毁坏财务,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害财务罪,但被告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故以故意毁害财务罪判处张钟祥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本文中人物为化名)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