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父母遗产 兄妹五人反目
对簿公堂互相指责,法官称将尽力调解
2014年09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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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过程中,兄妹双方据理力争,互不相让。 周衍鹏 摄
     本报9月29日讯(记者 周衍鹏) 29日,青岛市中院涉老维权合议庭公开审理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杨先生兄妹五人为争夺父母遗留下的五间瓦房,不惜反目对簿公堂。据悉,近年来,与老年人有关的案件逐年增加,2013年青岛市中院民五庭受理的二审传统民事案件中,该类案件占到近50%。
  杨先生的父母去世后,留下位于即墨市龙泉街道办事处某村的5间瓦房。杨先生在家中排行第二,是家中独子。父母去世后,房子被杨先生占为己有。他的姐姐和三个妹妹一纸诉状,将杨先生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分割遗产。一审法院判决五兄妹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但身为家中独子的杨先生却不乐意了,坚持认为五间瓦房应全部由他一人继承,理由是老父亲临终前曾“口头说过”。于是,杨先生又上诉至青岛市中院。
  二审庭审时,双方将亲情扔到一边,各执一词,互相指责。“按照农村风俗,我是家里的独子,房子也理应由我全部继承。”杨先生坚称父母已将房屋分给了他,且有村民作证,只是没有立字据。对此,杨家四姐妹坚决不认同,“老人从来没提过分家,儿子、闺女应该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但对方非法长期霸占房产。”庭审结束后,原被告双方在庭审笔录签字确认时,仍然继续争吵。“判决不仅会分割财产,也会彻底割裂感情。”审判长说,法庭会尽力调解。但鉴于当天双方情绪对立严重,当庭调解暂时中止,法官将在庭后继续进行调解。
  青岛市中院民五庭涉老维权合议庭审判长王颖颖介绍,近年来,青岛市中院民五庭审理的二审传统民事案件中,涉老年人权益的案件呈现逐年增加的态势,2013年已受理的二审传统民事案件中,该类案件占到近50%。从权益方面看,老年人最常涉及的民事权益主要包括获得赡养权、财产权、精神赡养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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