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首设休闲渔业专项资金
项目验收评分设为一票否决项,最高奖励30万元
2014年09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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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29日(记者 刘洁 通讯员 牛余泽) 记者从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自今年起,威海市首次设立专项奖励资金,用于扶持休闲渔业产业发展,凡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建设休闲渔业产业项目的建设单位,符合相关条件,均具备申报资格。 
  据了解,市海洋与渔业局与市财政局印发《威海市休闲渔业产业发展奖励办法》和《威海市休闲渔业产业项目发展资金奖励验收办法》,首次设立专项奖励资金,扶持休闲渔业。奖励扶持对象为符合申报条件的综合性休闲渔业基地、休闲渔业海上游钓区、休闲渔业陆上池塘垂钓区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包括企业、合作组织、养殖大户等。经验收合格,综合性休闲渔业基地项目每个奖励20—30万元;休闲渔业海上游钓区项目每个奖励10—20万元;休闲渔业陆地池塘垂钓区项目每个奖励10—15万元;休闲渔业海边池塘垂钓区项目每个奖励10—20万元。 
  符合条件的休闲渔业项目建设单位,首先向所在区市海洋与渔业局、财政局提出资金奖励申请,申报时间为每年的9月15日至9月25日,10月10日前验收合格的项目建设单位将择优向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财政局申报。
  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进行考核验收,项目验收评分表,设立一票否决项,并对交通条件、安全保障、卫生条件、服务管理、基本建设要求五项设置详细打分标准,满分100分,85分以上(含85分)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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